今天在路上看到有人開小發財車在賣草莓
上面還寫著大湖草莓  沒想到這麼早就有了

草莓真的是一種邪惡的水果
看著它  就會很想把它吞進肚子裡
晶瑩剔透  嬌豔欲滴
我想 女孩子可能真的很抵抗不了這個

昨天去星巴克的時候也是如此
那位女店員兩眼散發著光芒
極力向我推薦他們的草莓卡士達蛋糕
(還強調草莓是今天早上才從大湖趕過來的...=_=)

雖然昨天並沒有為了那顆草莓而買了蛋糕
但今天看到整盤紅豔豔的草莓在我眼前時
我還是徹底被打敗了
為什麼  它們要長得這麼可愛呢?

買了一盤草莓回來
一邊洗一邊覺得很生氣
軟軟的  很容易破掉的樣子 又不便宜呢
小心翼翼的清洗它們
這麼脆弱又這麼可愛的水果
真令人又愛又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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